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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4.2.2 蓖麻(castor oil plant [castor bean plant]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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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出處

קִיקָיוֹן
qiqayon
拿 4:6,拿 4:7,拿 4:9,拿 4:10

 

討論

從耶柔米和奧古斯丁時期以來,關於《約拿書》中的qiqayon是什麼植物就一直存在爭議。祖海里、赫珀和莫爾登克都認為qiqayon是指蓖麻(學名Ricinus communis),並且NJB、FFB、多本註釋書和一些聖經百科全書都是照此而譯。然而,KJV中“gourd”(「葫蘆」)的譯法也有著悠久的歷史,包括《七十士譯本》(希臘文kolocuntha;參5.2.6 野瓜(柯羅辛、苦西瓜、藥西瓜)(《和》、《和修》、《呂》作「野瓜、所多瑪的葡萄樹」;《思》作「野果子、所多瑪的葡萄園」)(wild gourd [colocynth, egusi, bitter apple]) )、REB、NAB、Mft和AT都依循此例。《拉丁文武加大譯本》將qiqayon譯為hedera(「常春藤」;參1.10 常春藤(ivy) ),並且為《諾克斯譯本》採用,但這種譯法沒有植物學上的支持。1985年,羅賓遜(Robinson)對耶柔米以來的文獻進行了深入的研究,並勉強接受它是葫蘆(colocynth,苦西瓜)。有些學者甚至提出,這可能是故事中插入的亞述文詞語,只是為了使故事聽起來具有異國風情,甚或這只是一個虛構的詞。

 

描述

蓖麻可以長到3米(10英呎)高,深綠色扇形葉子的寬度可以達到半米。莖上長有一串串帶刺的圓形種子。

 

特殊意義

古人將蓖麻子的油作為藥用,通常是用作瀉藥。在《約拿書》中,這種植物是上帝和他固執的先知之間激烈對抗的關鍵元素。

 

翻譯

許多翻譯者會在這裡選擇一個通稱,以避免在「葫蘆」和「蓖麻」之間做出選擇,例如譯成「藤本植物」(“vine”;CEV、NIV)或「植物」(“plant”;RSV、GNB)。NJPSV譯成拉丁文的「蓖麻子」。由於蓖麻最初是非洲植物,因此那裡的大多數翻譯者都會知道這種植物。有些翻譯者可能更喜歡按照一種主要語言來音譯這個詞(例如,阿拉伯文karwa、法文ricin、葡萄牙文ricinobofarerakarapatero、西班牙文catapuciahiguerahiguerillo),或者使用一個描述性短語,如「枝葉茂盛的灌木」。

內容引用的聖經版本或參考資料之縮寫/簡稱請見7.2 中文譯本7.3 現代外文譯本7.5 詞典、文本研究和其他參考文獻

希伯來文引用קִיקָיוֹן
qiqayon
拿 4:6 |拿 4:7 |拿 4:9 |拿 4:10 |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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