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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185 林前 7:1-7 婚姻的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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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
林前 7:1-7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,我說男不近女倒好。2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6我說這話,原是准你們的,不是命你們的。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;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。
帖前 4:1-81弟兄們,我還有話說:我們靠著主耶穌求你們,勸你們,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,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 神的喜悅,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。2你們原曉得,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甚麼命令。3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,5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 神的外邦人。6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,欺負他的弟兄;因為這一類的事,主必報應,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、又切切囑咐你們的。7 神召我們,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,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。8所以,那棄絕的,不是棄絕人,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 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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