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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419 加 4:21-31 夏甲和撒拉的例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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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:
加 4:21-31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?22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23然而,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;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。24這都是比方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。一約是出於西奈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的母。27因為經上記著:不懷孕、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28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29當時,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?是說:「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31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羅 9:6-136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。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,7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;惟獨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8這就是說,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9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:「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10不但如此,還有利百加,既從一個人,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,11(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做出來,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)12 神就對利百加說:「將來,大的要服事小的。」13正如經上所記:雅各是我所愛的;以掃是我所惡的。
林後 3:12-18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,就大膽講說,13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,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。14但他們的心地剛硬,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,這帕子還沒有揭去。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。15然而直到今日,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,帕子還在他們心上。16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,帕子就幾時除去了。17主就是那靈;主的靈在哪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。18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,好像從鏡子裡返照,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,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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