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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5.15 皮袋、酒袋、水袋(wineskin, water bag)
內容

經文出處

אוֹב
’ov
伯 32:19

חֵמֶת
chemeth
創 21:15,創 21:19哈 2:15

נֹאד
no’d
書 9:4,書 9:13士 4:19撒上 16:20詩 56:9(《和》 詩 56:8 ),詩 119:83

נֵבֶל
nevel
撒上 1:24,撒上 10:3,撒上 25:18撒下 16:1伯 38:37耶 13:12,耶 48:12

ἀσκοπυτίνη
askoputinē
七十士譯本:友弟德傳 10:5

ἀσκός
askos
太 9:17可 2:22路 5:37,路 5:38

 

描述

水袋或者酒袋通常用山羊皮或綿羊皮製成,也可以使用牛皮或者駱駝皮。取皮時,在頸部使皮與肉分離,接下來往後拉下整張皮,再進行鞣製,毛通常會刮掉,然後將內面翻到外面。皮袋有五個開口,就是四條腿和脖子的位置,其中的四個開口要縫合起來。

 

用途

皮袋是用來裝液體的,主要是葡萄酒或水。皮袋只能作短期儲存,否則裡面的液體會沾上皮革的味道。

 

翻譯

希伯來文’ov只出現在 伯 32:19 ,上下文清楚表明這個詞的意思是「酒袋」。關於這節經文的討論,參《〈約伯記〉手冊》(A Handbook on The Book of Job)第601–602頁。

詩 56:9 (《思》56:9);哈 2:15 :有些重要參考資料並沒有看到這些經文也提到了酒袋。關於這些經文的討論,參《〈詩篇〉手冊》(A Handbook on Psalms)第505–506頁和《〈那鴻書〉、〈哈巴谷書〉和〈西番雅書〉手冊》(A Handbook on The Book of Job)第105–106頁。

詩 119:83 :這節經文的第一行可譯為,「我如被丟棄的酒袋,毫無用處」(如GNT)。在許多語言中,這種表達幾乎毫無意義。因此,翻譯者可以選擇譯作「我毫不重要」,或者是用當地的某種物品替代「酒袋」,例如發霉的袋子。

太 9:17 可 2:22 路 5:37-38 :新約中的這些平行經文指的是「酒袋」。許多翻譯者試圖用「瓶子」來替代「酒袋」,但這種譯法並不理想,因為發酵的葡萄酒通常並不會脹碎玻璃瓶或瓦瓶,但卻會使舊酒袋裂開。在不使用酒袋或者酒袋不為人知的地方,翻譯者可能需要使用一些描述性的短語,例如,「皮製容器」、「紮緊的皮袋子」或「像瓶子的山羊皮」,並在腳註中給出比較詳細的解釋。

內容引用的聖經版本縮寫/簡稱請見12 部分參考書目

希伯來文引用אוֹב
’ov
伯 32:19 |
חֵמֶת
chemeth
創 21:15 |創 21:19 |哈 2:15 |
נֹאד
no’d
書 9:4 |書 9:13 |士 4:19 |撒上 16:20 |詩 56:9 |詩 119:83 |
נֵבֶל
nevel
撒上 1:24 |撒上 10:3 |撒上 25:18 |撒下 16:1 |伯 38:37 |耶 13:12 |耶 48:12 |
希臘文引用ἀσκοπυτίνη
askoputinē
七十士譯本:友弟德傳 10:5
ἀσκός
askos
太 9:17 |可 2:22 |路 5:37 |路 5:38 |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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