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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288 林前 16:21-22 最后的请求和问安 (另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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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:
林前 16:21-2221我―保罗亲笔问安。22若有人不爱主,这人可诅可咒。主必要来!
林前 12:33所以我告诉你们,被 神的灵感动的,没有说「耶稣是可咒诅」的;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,也没有能说「耶稣是主」的。
加 1:99我们已经说了,现在又说,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,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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