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信徒对律法的关系 7:1-25
◎保罗在 罗 6 中提出一些革命性的看法: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以下,乃在恩典之
下,罪就必不能作我们的主。那么在律法以下就是受罪的辖制了,而在恩典之
下不仅是从罪中得释放,也是脱离了律法的统治了。因此在讨论完「在恩典中
不应继续犯罪」的主题后,保罗回过头来解决基督徒与上帝所订立的「摩西律
法」之间的问题。
(一)有对律法死而对神活的地位 7:1-6
1.保罗对熟悉旧约律法的人发言:律法只有在人还活着的时候对人有管
辖权,并举婚姻为例,说明「死亡」使人脱离法律的管辖。 7:1-3
●「明白」律法:SG 1097,「认识」」「熟悉」。
●「管」:SG 2961,「管辖」、「统治」、「支配」。
●「女人有了丈夫」:SG 5220+SG 1135,「已婚妇女」。
●「叫」:SG 5537,「被称为」。
●「脱离了」:SG 2673,原意是「使无效」。
◎这一段显然是保罗针对罗马的犹太派基督徒发言,让他们不要再坚
持要外邦基督徒守律法。
◎旧约律法允许男性休妻 申 24:1-2 ,但女性不能主动离婚的权利。
反倒是罗马律法中,男女双方都有离婚的权利;而且丈夫死亡后,
罗马律法规定妻子必须哀悼丈夫、守寡十二个月,否则就会失去亡
夫留给她的权益。所以此处的「律法」应该是指「旧约律法」。
2.基督徒透过耶稣的身体被钉在十字架,也在律法上死了(地位上死了
),叫基督徒脱离律法,可以自由归属于耶稣(死里复活者),可以
为上帝结果子。 7:4
●「死了」:SG 2289,意思是「送到死地」或「消灭」。
●「结果子」:SG 2592,「产出果实」、「出作物」。
◎耶稣以死亡为我们偿还了罪的代价―「死亡」,因此我们不再欠律
法的债,可以得自由,当然更可以自由选择归属于耶稣。
◎此处说明「死亡」成为「脱离律法约束」的关键,而在法律上,信
徒已经死了,所以可以不再理会律法的责任。
◎ 7:4-5 说明基督徒为何要死亡才能为上帝结果实,因为以前我们是
为死亡结果实的。
3.以前当我们在属肉体的情况下时, 被律法唤起的恶欲在我们的肢体中
工作,为死亡结出果子。 7:5
◎肉体不是生下来就有罪,而是被罪所辖制。
●「肉体」:SG 4561,「肉身」、「人的本性」。保罗的「肉体」有
以下几种可能的意义:普通的身体 2:28 、人肉身的后
裔或关系 1:3 、人类 3:20 、人的本性(人本性的软
弱 6:19 、基督的人性 8:3 、基督徒里面的旧性情
7:18 、未重生的人性)、未重生的旧生活模式 8:4-5
、情欲 加 5:24 。
◎一般说来,肉体是指我们「在亚当里的人性」,已经被罪腐化。
●「恶欲」:SG 3588+SG 3804+SG 3588+SG 266,「罪的愿望」、
「罪」的欲望。
●「发动」:SG 1754,「发挥作用」、「有效力」,原文动词的形式
是不完成式,表示进行中的动作。
4.我们如今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就脱离了律法。叫我们服事上帝是
照着心灵的新样而不是照着字句的旧样。 7:6
●「捆」:SG 2722,「阻碍」、「压制」。
●「服事」:SG 1398,「身为奴隶」、「事奉」。
●「心灵」:SG 4151,「灵」,可翻译为「圣灵」,由上下文中看起
来也比较可能是指「圣灵」。
●「新样」:SG 2538,「新的」。
●「仪文的旧样」:SG 3821+SG 1121,直译为「字句的旧(样式)」
,指「旧约的明文规条」。
◎此处说明新约的信徒是用圣灵的新方式来服事上帝,而不是用字句法
规的旧方式。有时候我们也会陷入想要用法规来规范信仰所有层面的
陷阱,此处是我们的提醒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