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

§182 最大的誡命

<上一段 全列表 下一段>
經文:
馬太福音
22:34-40
19:16-19
7:12
馬可福音
12:28-34
10:17-19
路加福音
10:25-28
10:18-20
6:31
約翰福音
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,他們就聚集。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,要試探耶穌,就問他說:36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37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你的 神。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39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 22:34-4028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」29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─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。30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─你的 神。』31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32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夫子說, 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 神;33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。」34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 神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 12:28-34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「夫子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26耶穌對他說:「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念的是怎樣呢?」27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─你的 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28耶穌說:「你回答的是;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」 10:25-28
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:「夫子(有古卷:良善的夫子),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」17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(有古卷: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 神以外,沒有一個良善的)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18他說:「甚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19當孝敬父母;又當愛人如己。」 19:16-19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18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 神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19誡命你是曉得的: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不可虧負人;當孝敬父母。」 10:17-1918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,像閃電一樣。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。20然而,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」 10:18-20
12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 7:12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。 6:31

  1. 《革利免二書》3.4:
    但是,我們要如何承認他呢?就是遵行他的話,不違反他的誡命,不只是以我們的嘴唇尊敬他,還要“盡心、盡意”地尊敬他。
  2. 《十二使徒遺訓》1.2:
    生命之路是這樣的:首先,“當愛那創造你的上帝”;其次,“要愛鄰如己”;“你不願他人怎樣待你,也不要這樣對待他人”。
  3. 《十二使徒遺訓》2.7:
    不可恨惡他人,但有些人你要責備,有些人你要為他禱告,有些人你應當愛他勝過愛自己的性命。
  4. 《巴拿巴書信》19.5:
    做決定時切勿猶豫不定。“你不可妄稱主的名”。你要愛鄰舍過於愛自己的生命。你不可墮胎,也不可殺害嬰兒。不可從兒女身上縮回你的手,卻要從小教導他們敬畏上帝。
信望愛CBOL計畫信望愛資訊中心提供、黃錫木博士編著 創用CC 3.0 姓名標示─非商業性─禁止改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