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第四章27至35節: 這段是關於一般平民犯罪獻贖罪祭的條例。 第27至30節,採用的牲畜是沒有殘缺的母山羊,獻祭的方式和前段長官犯罪的獻祭相同。 第31節,脂肪一直是最被看重的獻祭品。不可以留下任何脂肪,因為這是最珍貴的,用來獻祭給上帝。 第32至35節,如果不是獻母山羊,也可以獻小綿羊代替,但不可以有殘缺。其他所有獻祭的禮儀,都跟上則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