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2章26節 到 22章3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|
2.祭牲必須八天以上才能獻,而且不能同時宰殺母子 22:26-33 ◎ 22:27 「七天當跟著母」:跟以色列人出生第八天受割禮一 樣。牲畜也是第八天才可以被獻祭。舊約聖經僅限制「最小的 祭牲年齡」,並沒有限制「最大的祭牲年齡」。 士 6:25 用 了七歲的公牛做為祭物。 ◎動物不到八天大,不可當作供物( 出 22:30 )。母牛與母羊 不可在同日與所生的小牛或小羊同宰,這與不可從鳥窩中連母 帶蛋或雛一道取去( 申 22:6 )的精神一致,,留母的可以 延續生命,照顧幼兒。( 申 22:7 )。禁止同日宰殺母與子 條例可參 出 23:19 34:26 、 申 14:21 20:19-20 22:6-7 。 ●叫你們「成聖」:SH 6942,「分別為聖」。 ◎ 22:31-33 又提出上帝對待以色列人與其他民族不一樣的根本 理由「上帝是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成為獨特民族的神」。事 實上基督徒也是被上帝帶領出罪惡,成為獨特羣體的,因此我 們不必怕與其他人不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