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4章22節 到 4章2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|
3.官長獻贖罪祭之禮儀 4:22-26 ●「官長」:SH 5387,「首領」、「領導者」。 ●「公山羊」:原文是SH 8163+SH 5795+SH 2145。「雄性 多毛的山羊」,可能是指一種特殊品種山羊。 ◎大祭司與全會眾犯罪的贖罪祭是宰殺於會幕門口 4:14-15 , 官長與百姓的贖罪祭是宰殺於宰燔祭牲的地方(祭壇北邊) 4:24,29 。且前者必須大祭司執行贖罪祭 4:5,16 ,後者 只要一般祭司就可以執行 4:25,30 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