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不可敬拜其他的神,免得上帝發怒毀滅 6:13-19
●「敬畏」:SH 3372,是人對神基本的態度。
●「事奉」:SH 5647,「服事」、「用勞動服事別人」。
●他的「名」:在希伯來文化中,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,特徵和
人格,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
程度而定。「神的名」等同於「神」。
◎新約中 太 5:33-37 中耶穌命令我們不可以起誓,這是因為耶穌
時代的人習慣用「發誓」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,常指天指地
或指聖殿、指頭來發誓,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。因此耶穌
要人直接實話實說,不借用自己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
加相信自己話。
●「忌邪」:SH 7067這個字只用於神,且僅出現六次(
出 20:5 34:14 ; 申 4:24 5:9 6:15 )在舊
約聖經內。這個字並不是指人類那種嫉妒或小心眼
或猜疑之類的卑劣情緒,而是專指有人或物企圖奪
去我們愛神之心時神的感受。這個字的字源是「面
色轉紅」之意,是神的本性之一。有學者認為翻譯
為「熱忱」可能更為貼切。這個字也顯示上帝對人
的敬拜之強烈感受,令人震撼。同字根的SH 7068
就可以用來表達「丈夫對妻子」或「妻子對丈夫」
的忌妒或熱心。
●「惟恐」耶和華:SH 6435,「以免」、「恐怕」。
●「試探」:SH 5254,「測驗」、「試驗」。
●「瑪撒」:SH 4532,「測驗」、「試驗」。瑪撒Massah的字
根nasah是「測驗,試」。
◎「在瑪撒那樣試探他」: 出 17:1-7 。
●「攆出」:SH 1920,「驅走」、「趕走」。
◎雖說成功神學(信上帝一定會獲得好處)不可取,但聖經中的
確應許行善的,上帝要給他福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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