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上帝施行神蹟,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,但以色列人還是背叛、
犯罪,導致上帝的處罰。 78:12-31
●「瑣安」:字義是「啟程之地」,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最北部。在
西元前1176到931年間成為埃及首都,那時以色列的君
主制度也開始成形。埃及首都在西元前873年遷至薩伊
斯與拿帕塔。
●瑣安「田」:SH 7704,「開闊的田野或鄉間」。
●「奇事」:SH 6382,「神對百姓施行的超凡, 難以了解的作為
」。
●「壘」:SH 5067,「堆」。
◎ 78:13 指 出 14:16 15:8 的事蹟。
◎ 78:14 指 出 13:21 的事蹟。
◎ 78:15-16 指 出 17:6 民 20:11 的事蹟。
●「隨自己所欲的」:SH 5315,「靈魂」、「自我」、「慾望」。
●「妄論」:SH 1696,「講論」。
◎ 78:20 大大顯出以色列人的荒謬,這一節中以色列人承認上帝行
過磐石出水的神蹟,但居然是用挑戰、懷疑的語氣來處理糧食的問
題。如果不是不信上帝有能力,就是用一種看好戲的心態挑釁等著
上帝表演,把祂當傻瓜用激將法來騙。
◎ 78:21 是指 民 11:1-3 的事蹟。
◎ 78:23-25 指 出 16:14-31 的事蹟。
●「他們所欲的」:SH 8378,「渴望」、「被渴望的事物」。
●「他們貪而無厭」:原文是「他們尚未對所欲的生厭」,亦即「還
沒有享受到厭煩」、「還沒有完全滿足」。
◎ 78:26-31 指 出 16:13 民 11:31-35 的事蹟。
◎ 78:26-31 說明上帝先證明自己可以供應以色列人滿足的食物,然
後再懲罰這些看不起祂的悖逆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