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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眼中所看为正的去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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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以色列人誓言复仇》(The Israelites Declare Vengeance),詹姆斯・迪索( James Jacques Joseph Tissot),1896-1902年。(图片来源/Jewish Museum


若办个票选,选出圣经中哪段记载最惊悚,主日学哪个故事绝对不会讲给孩子们听?绝对是士师记最后19-21章的分尸案。利未人和他的妾在返家的路上骇人听闻的遭遇,引发了以色列人内战,数万人死亡,甚至一个支派差点集体覆灭。

故事一开始讲述一个利未人的妾「行淫」离开丈夫,回到伯利恒的娘家。中文圣经是从希伯来文圣经翻译过来,但外邦基督徒不懂希伯来文,多使用希腊文圣经《七十士译本》,那里记载妾回娘家的原因是「生丈夫的气」。两造极大差异出于זָנָה这个字。它不一定是婚外性行为,也泛指各类不忠的行为。古代女人若获得没丈夫同意自行回娘家,就是对丈夫的不忠。(注)

妾在娘家待了四个月,可能利未人思念她,便带着一个仆人、两匹驴去见她。妾返家要乘坐的交通工具驴子都备妥。利未人见了妾,用了好话劝她跟他回家。她被说服,才引丈夫进家见父亲。妾的父亲极为盛情款待,将女婿留下数天吃喝快乐。第五天,利未人认为一定得离开了,但被岳父的盛情拖到太阳偏西才出发。走到耶布斯,天色已晚,利未人认为不可进没有以色列人居住的外邦城,一行人继续前行到便雅悯支派的基比亚城。没想到进城没有任何人接待,反倒是一个寄居的外地老人好心接他们回家。

他们正安顿下来,城中的歹徒围住房子说:「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,我们要与他性交。」宛如创世记19章所多玛事件重演,罗得接待两位天使,暴徒围住罗得家,要强暴罗得的客人。罗得说:「我有两个女儿,还是处女,容我领出来,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;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,不要向他们做甚么。」这里的老人也说了类似的话,「我有个女儿,还是处女,并有这人的妾,我将她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辱她们,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。」利未人为了自保,当下决定牺牲自己的妾,将她推了出去给暴徒。妾终夜被凌辱致死。利未人将妾驮在驴上回到了家,用刀将妾切成十二块,将之传送以色列全境。

利未人负责的工作就是献祭,每天屠宰分解牛只。以色列人收到牛肉块,是平安、亲密的情谊互动,但现在收到的是尸块,必定错愕惊心,询问「发生了甚么?」中文圣经翻译「到了家里,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,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。」(士19:29)原文直译为「他到家、他拿刀、他切她成十二块、他送她到以色列全境(וַיְשַׁלְּחֶהָ בְּכֹל גְּבוּל יִשְׂרָאֵל)。」送尸块到以色列全境的是利未人,并非是其他人。「亲自送」和「差人送」的意义,差距甚大。古以色列社会,位置低下的妾被强奸,不算甚么大事。利未人也非位高权重的人。但,他亲自到各支派,用妾的尸块诉说基比亚城的恶,令众人想起所多玛事件,若不清除处理此等令人发指的残酷恶事,恐怕耶和华将降天火处罚全以色列。于是众人聚集,如同一人,是进迦南后的第三次大聚集。但便雅悯支派护着基比亚城,造成死伤惨重的内战。

士师记中的短语「各人『任意』而行」,一语道尽士师时代的紊乱因由。原文אִישׁ הַיָּשָׁר בְּעֵינָיו יַעֲשֶׂה,应为「各人『照他眼中所看为正的』去行」。说起来,我们这个时代也是「所有人都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」。我们常会听到:「别太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眼光和评价,别人怎么看你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要做你自己,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。」


过去的我也深信坚持自己所选择的,走出属于自己的正确道路。但信了耶稣,默想祷告便会深思,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,就是做自己了吗?别人认为正确的事,不一定正确。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,又真的正确吗?尤其,有些事情当时认为正确,过了一段时间觉得自己错了。有些事情当时认为适当,但后来觉得幸好当初没照我的意见。

「照自己眼中所看为正的去行」,还不如「照上帝眼中所看为正的去行」,走出属于上帝的正确道路,不管时间如何往后推进,总没令我后悔过。这个时代若多些人寻求上帝看为好的而行,就不至于如同士师时代,充满紊乱与错愕。






当代译本圣经1:2译作「那女子不忠,离开丈夫……到了父家…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