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灵粮选集》

| | | | 转寄

义愤填膺

索引 | « 前篇 | 次篇 »

◎经文:生气却不要犯罪。(以弗所书 4:26,节录)

你是否也曾问过:「信徒可以破口大骂吗?」

认识一位友人,是中国文化视野下的典型君子,为人谦谦和和,EQ顶高,从不闹脾气。他是基督徒,罗马书12:19是他的座右铭: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让人发怒;因为经上记着:「主说:『伸冤在我;我必报应。』」他也常常这样劝人:「自六世纪起基督教明确说『七宗罪』,其一是『发怒』。」可是,某次他的挚爱无辜「被屈」,人格受到无情的质疑。这位友人动怒了,并且不惜大动干戈,对「屈人者」口诛笔伐,连身边朋友也觉得他有点儿粗暴。事件过后,他回头思想,看着放在家中的座右铭石刻,心中的罪疚与后悔,顿时错节盘根。

信徒不可动怒吗?耶稣自言心里柔和谦卑(太11:29),那他可曾破口大骂?当然有,在马可笔下,耶稣有时甚至怒气填胸。早在马可第1章,耶稣已经怒斥污鬼(可1:25)。到第3章,耶稣首先怒目周围看试探他的人,其后又直言指出屈枉他的人犯了不得赦免的罪(可3:28-30)。第6章,耶稣忍不住同乡的鄙视而离开他们远去(可6:1-6)。第8章,他又受不住不信的世代而离开人群(可8:11-13)。同章,耶稣又用恶毒言词怒斥只体贴人意的彼得为撒但,又誓言将来要以那些不信的人为耻(可8:38)。第9章,当门徒赶不了鬼时,他愤而慨叹「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?」(可9:14-19)。第10章,耶稣又因门徒不许小孩子就近他而「看见就恼怒」(可10:13-14)。第11章,耶稣洁净圣殿时,更是怒不可遏,动气、动口、动手、动粗(可11:15-17)。受死前在客西马尼园,他又为到门徒的不警醒和捉拿他的人的手法,先而怨叹,继而嬉笑怒骂(可14:32-50)。总的来说,自言「柔和」的耶稣,却不时表现得像个怒汉。

耶稣没有以身作则吗?当然不是,只是「动怒」不一定就等于犯罪。以弗所书 4:26说「生气却不要犯罪」,明显指出生气与犯罪在概念上是两回事。哥林多前书13:5没有说「爱是不发怒」,而是说爱「不轻易」发怒。问题不是「发怒」,而是「为甚么缘故」发怒。仔细看马可笔下的耶稣,每次发怒都是因为见到人间悖逆神旨,背天道而行。他发的怒是义怒。原来「柔和」的原文是Praus,不是不发怒,而是「为恰当的理由、对恰当的恶人、以恰当的形式、在恰当的时刻动怒」。

求主教我们恰当地动怒,与主耶稣一样,以「怒气」斥责世间的不公不义,服事上主,不容许正义受冒犯;但也教导我们小心,不要随便合理化自己的怒气,更不要恶毒地去报仇雪恨。

◎默想:我常常为甚么事动怒呢?如果我没有了耶稣的那股「怒气」,见到周围所发生不公不义的事也可以心如止水,哪到底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信徒呢?

●本专栏为个人来稿,也曾与【香港基督徒学生福音团契文字事工】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