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学与生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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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伯拉罕为何把基土拉所生的庶子送走?他们永远被撇弃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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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哈加达》(Venice Haggadah,1609年)中,描绘亚伯拉罕的三个太太及他的后裔,基土拉和她的六个儿子站在最右边。(图片来源/Yale University Library


多数基督徒都知道夏甲与她为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以实玛利,却容易忽略亚伯拉罕后来又娶了基土拉,她也为亚伯拉罕生下六个儿子(创二十五1-2)。

亚伯拉罕娶基土拉是「续弦」(撒拉已死)或「纳妾」(撒拉仍活着),学者看法不一。有学者认为经文说亚伯拉罕「又娶了一妻」(创二十五1),表明这事「发生在撒拉死后」。果真如此,则这六个孩子就是亚伯拉罕从137岁(撒拉死时)到175岁(去世)这38年间所生[1]。

但也有学者指出,《历代志上》一章32节称基土拉为亚伯拉罕的「妾」,《创世记》二十五章6节「庶出的众子」原作「众妾所生的儿子」,因此认为亚伯拉罕可能在撒拉「还活着」时就娶基土拉为妾[2]。

另外,早期拉比传统有人认为基土拉就是夏甲,因为「亚伯拉罕对她念念不忘,故在撒拉死后就和夏甲复合」。不过中古时期的犹太学者已否定了这看法,我们从经文也看不出这样的暗示。

无论亚伯拉罕何时娶基土拉,她所生众子背后的意义是神藉此成就了「生养众多」的祝福。陈恒道长老也认为:「这些庶出的子孙,连同以实玛利的子孙,使得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,叫他成为多国多民之父,也按字面实际地应验了」[3]。

即使如此,神对「后裔」的「应许」并没有转移到基土拉的后代身上,她虽然儿子众多,「神的应许只归于以撒身上」[4],以撒仍是「圣约唯一的继承人」。

问题来了,亚伯拉罕为何非要在死前就把基土拉所生的众子全数送走?这不是很无情吗?就曾有女牧师以这故事为题,表示她可以想像这些孩子「心里受伤、觉得愤怒」。

然而这并不是圣经作者关心的焦点,亚伯拉罕之所以打发这些庶出的儿子离开与他同住的以撒,往东方去(创二十五6),这行动所表明的是:这些「离开应许之地」的庶子「不会得到迦南地任何物业」,以撒及他的后代将会「独得」应许之地」[5]。

因此这是亚伯拉罕「对盟约的保护措施」,他「以负责的行动,确保以撒继承应许」。虽然他也爱基土拉所生的儿子,但不能允许他们对应许的继承人「造成威胁」[6]。所以,亚伯拉罕在送给他们财物之后,就打发他们离开。

学者也认为,这些庶出的儿子离开以撒「往东方去」(创二十五6),这「东方」也有意让读者再次想起先前那些「远离神应许之处的人」(创三24、四16、十一2),也重复了「罗得往东迁移」的画面(创十三11)」[7]。

因此,基土拉所生的儿女被打发离开,重点其实在于属灵上的意义,意指他们因为不像以撒是应许的儿女,所以不能继承产业,也不能在家里,与父亲同住。

但若从世俗的角度看,基土拉众子的发展一点也不比选民要差。有学者就指出基土拉后代这十六个名字「大部分都与约旦河东的叙利亚-阿拉伯沙漠有关,可能是从事利润极高之香料贸易的部落联盟」[8]。

庶子中的米甸更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名字,米甸商旅曾把约瑟带到埃及(创三十七28),摩西逃离埃及后,则与米甸祭司叶忒罗的女儿结婚(出二16-21)。直到米甸与摩押联盟对付旷野时期的以色列人(民二十五6-18),又在士师时代(基甸时期)压迫以色列人(士六1-7)[9],形象才开始「黑化」。

虽然基土拉所生的庶子不能承受应许之地,但这只是作为真理的预表,不表示神不爱他们,或神永远撇弃了他们。这些儿子暂时被打发离开,为的是「将来他们能归回」[10]。

以赛亚先知就预告:「有一群群骆驼,还有米甸和以法的年轻骆驼遍布你的地方,示巴的全部人也来到;他们带着的是黄金和乳香,传扬的是赞美耶和华的话」(赛六十6,环球圣经译本)。换言之,包括米甸在内等阿拉伯部落与列邦都要来锡安敬拜、奉献,因为有耶和华在锡安[11]。

虽然保罗曾以夏甲与以实玛利被「赶出去」、「不能承受产业」为例(加四30),说明「真正承受神给亚伯拉罕应许的,不是他肉身的后裔犹太人,乃是他属灵的后裔,基督徒信徒,不分犹太人、外邦人」。

但保罗的用意不是要蒙恩的基督徒以此自傲,而是以「当时,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(以撒),现在也是这样」(加四29),安慰当时受到「割礼派」逼迫的加拉太信徒:「既有受逼迫的痛苦,也有承受产业的权利」[12]。

同理,基土拉所生的庶子被送走这故事,也不是要让基督徒自恃「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」(加四28)。因为,我们「本是」基土拉所生的庶子,本是奴隶,若不是通过与亚伯拉罕共同的「信」,在基督里「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」[13],我们都没有承受产业的资格。

神拣选您我成为「亚伯拉罕的后裔」,不是要我们把「白白的恩典」变成「鄙视他人」的资本,而是要我们这些继承亚伯拉罕家族祝福的人,「成为他人的祝福」。因为神定意透过亚伯拉罕以及他的后裔来祝福万邦[14]。

亚伯拉罕送走基土拉所生的庶子,不是偏心,也不是残忍,而是坚信神应许的信心的行动。庶子被送走,也说明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不都是神立约的对象,不都能承受产业;更提醒亚伯拉罕的后裔既然被分别出来,就应该要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。

愿您我有真信心,得以在基督里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。也盼望我们能认识到,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为的不是让我们夸口,而是要我们成为别人的祝福,让基土拉的庶子也能因信承受神应许要给亚伯拉罕后裔的产业。




[1] 艾伦•洛斯(Allen Ross)博士,《房角石圣经注释丛书:第一卷上:创世记》,恩道出版,2017,页218。

[2] 邝炳钊博士,《天道圣经注释:创世记(卷三)》,天道书楼,1999,页249-250。

[3] 陈恒道长老,《创世记要训》,自版,2022,页193。

[4] 陈锦友博士,《创世记十二章至二十五章11节:从女人后裔的应许(弥赛亚)看上帝的拯救计画》,明道社,2020,页343-344。

[5] 邝炳钊博士,《天道圣经注释:创世记(卷三)》,天道书楼,1999,页254。

[6] 艾伦•罗斯(Allen P. Ross)博士,《创造与祝福:创世纪注释与信息》,校园书房,2001,页335-337。

[7] 谢挺博士,《创世记(下)从创造到拣选》,明道社,2011,页155-156。

[8] 约翰.华尔顿(John H.Walton)博士等,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》,校园书房,2017,页68-69。

[9] 约翰.华尔顿(John H.Walton)博士,《创世记(卷下)》,汉语圣经协会,2015,页642。

[10] 柯德纳(Derek Kidner),《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:创世记》,校园书房,1994,页164。

[11] 吴献章博士,《天道圣经注释:以赛亚书(卷四)》,天道书楼,2006,页154-155。

[12] 斯托得(John Stott)牧师,《圣经信息系列:加拉太书》,校园书房,2000,页142。

[13] 曾思瀚博士,《脱胎换骨得自由:从加拉太书探讨基督徒作为神儿子的身分》,天道书楼,2009,页133-134。

[14] 莱特(Christopher J.H.Wright)博士,《上帝子民的宣教使命:关于教会宣教使命的圣经神学》,橄榄出版,2011,页106、11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