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學與生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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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更!! 奢侈品或必需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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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學時期,每年寒暑假參加校園團契舉辦的冬令會、夏令會,常會聽到輔導們極力鼓吹,下山以後每天清晨要讀經、禱告、與神相交。原來同學在山上火熱、愛主,下山以後就冷淡下來和一般人無異。輔導們只好想出這一招來,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,每天靈修,保持一顆渴慕、愛主的心。

我一向是個乖孩子,老師說什麼,我就做什麼;輔導怎麼說,我就怎麼做。所以下山以後,我就立定志向,每天晨更。當時我是通學生,每天清晨要等車、搭車,下車以後還要騎一段脚踏車才能到校,那裡抽得出空來晨更呢?但是既然輔導們都這麼說,那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,而我也極力想要成為一個好的基督徒,所以咬緊牙根,每天早卅分鐘起床,看一段聖經、默想、禱告,然後才上學。從來沒有這樣的習慣,要在十多歲時培養一個新的習慣,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。加上聖經讀起來有時沒什麼滋味或亮光,於是我只像例行公事一樣,每天交差而已,並未享受到與 神相交的喜樂。

無論如何,晨更的習慣是養成了,它也實在令我受益無窮。最難忘的是高三那一年,在大家都十分緊張要面臨聯考時,我仍然每天用將近一小時的時間,靈修、默想,從 神那裡得到力量。它帶給我心靈上的穩定力量,是難以計數的。就這樣,我順利地考上了大學。

我經常告訴別人:養成晨更的習慣,要付上的代價雖大,卻十分值得。當時教會中有兩種人(現在一樣還是有這兩種人):一種人認為基督徒每天晨更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。沒有晨更的基督徒,生活一定難以和信仰配合,或者—根本他就不能稱為好的基督徒。另一種人由於沒有受到這鼓吹,沒有養成這樣的習慣,一想到晨更,就覺得好「屬靈」哦!他們即使覺得看看聖經不錯,卻也沒那麼大的驅策力要每天去看。頂多只是聚會時翻翻,跟別人一起查考、討論、或聽牧師講解一番而已。

結婚以後,我的生活起了很大的變動。每天早上起床後的第一件事是預備早餐。晨更只好往後挪。生了孩子以後情況更糟,因為我有兩個難纏的寶寶。別人家那種可以一覺睡到天亮的乖寶寶,都與我無緣。我成了一個「全天候」的媽媽,夜夜需要起床,次數甚至多達十次。白天孩子小睡時,我只好跟著養精蓄銳。那裡還有時間安靜靈修呢?何況我還有一個可愛的先生需要照顧,還有做不完的家事在等著。我的晨更生活全被攪亂了,心裡頭頗以為苦。

好不容易老二上了幼稚園,終於有了一段完全屬於自己的時間。我覺得非常寶貴,想要將它分別出來,與 神相交。可是還有許多事也需要趁孩子不在時辦,像買菜啦,或和契友交通……等等,所以它也經常被干擾。

現在老二上小學了,我有更多自由的時間可以支配。於是為自己的晨更生活擬了一個計劃;早上七點半送大家出門,到九點,是我個人安靜的時刻。會擬計劃的人都知道,很多時候,事情常常不能按計劃實施。我也是這樣。很多事情要在限期內交差,於是只好把跟 神的約會取消、延期或縮短。可是心中仍然渴慕 神。

有一回跟弟兄姊妹們交通,說我希望用一小時半來晨更,馬上就有人問我:「你有沒有上班?」我忽然想到,上班的人大概沒有這份福氣。這樣看來,靈修,到底是生活上的必需品、或是奢侈品呢?

多年來的經驗使我深深覺得,沒有晨更,生活就沒有力量,工作也不起勁,更糟的是常常不知道是為誰辛苦、為誰忙。如此,是更應該是個必需品。可是那些為生活而忙碌的人,那些又要忙家庭又要忙事業的人,他們即使想要晨更,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呀!這樣看來,晨更又好像是個奢侈品。如果我不顧一切,每天安靜一個半小時,是不是太浪費了呢?我有點困惑。

主使我看到馬大利亞。耶穌說:「不可少的只有一件,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氣。」(路加福音10:42)很多人說教會也需要馬大。不錯,有許多事情正等待我們去做,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,就是來到主面前,領受生命、力量和訓誨。

主啊,求祢幫助我排除萬難,來親近祢。

主啊,求祢加添我渴慕祢的心,來到祢面前,被祢改變,被祢調整。好讓祢的榮耀得以彰顯,便更多的人能夠認識祢。

後記:忙碌中的人都知道,忙起來時真是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有一次清晨七點五十分,我匆匆趕到華神上課,老師帶我們有短短的靈修。我正為好幾天以來無法有多一點安靜的時間感到非常難過。主安慰我說:「難道你只給我那一小時半,而不是你的全部?」我說:「主啊,我願意把全部都給祢。」「那你還在意那一小時半幹嘛?」原來主不要我「守律法」,祂看重的是內心,祂要的是全部。而祂的目的是施更多的恩典給我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