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神學與生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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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,事情過後才能看清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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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向沒有進出電影院的習慣,搭長途客運車時,免費看了些電影,有的搞笑,也有深刻些的。

某部片子,紀錄半個世紀前,國民黨、共產黨激戰的故事。片中年輕老師演講結尾,魅力無窮地喊道:「希望在哪裡?只有『紅軍』!」群眾一片歡呼。鏡頭轉到台下一個女學生,景仰地望著台上,然後跑向準備離開的演講者。

一個運動要成功,需要群眾,也需要知識份子。

那些人是中國第一代知識份子?學者告訴我們,最早的知識份子中,代表人物之一是戊戌變法中殉難的譚嗣同。從那時起,一百一十年來(1898~2008),不間斷地有知識份子關懷,並介入國家政治。

結果呢?「歷史……變遷的後果,往往未能符合他們獻身運動時所希望達成的目的,甚至適得其反。」(註1)林毓生說,「非知識份子的痛苦,建立在知識份子對政治關懷的前提上。」(註2)

■ 血性之士在哪一側?

當過國民政府少將官階的徐復觀,後來轉往學術界,曾任教東海大學。徐氏到過山西太行山校閱游擊部隊,對共產黨人有第一手的認知,他觀察到:「共產黨對老百姓搜刮得太厲害,中國的老百姓吃不消。」

即使有此認知,徐復觀仍未口出惡言:「我不贊成他們的做法是一回事,但現在國家的命運掌握在他們手裡,他們到底做得怎麼樣,我不知道……。偶爾寫到,我也是說,我們這一代的良心血性之士,多半在共產黨內。……我的意思是說,他們的做法我不贊成,以鬥爭為主的做法過火了,但他們是理想主義者,是愛國主義者,我對於他們的理想,對於他們的愛國精神……,完全承認,內心很佩服。」(註3)

■ 為什麼偉大的理想會出事?

林毓生用社會學家韋伯(Max Weber)有關政治行為的兩種觀點:「意圖倫理」和「責任倫理」來說明:

「在政治上,主張激進的人所持的觀點往往是『意圖倫理』式的;……他最大的責任是保持他意圖的純真,而不是考慮行為的後果。……對這種人而言,只要意圖是對的,他的行為就是對的,結果如何,他不負責。

「(而)根據『責任倫理』觀點行事的人,覺得政治上只能漸進,只有漸進才能得到實在的效果。……他認為他在政治上的決定與行為的後果,只要能夠預想得到,他便要自己承擔起來,並不要轉移到別人的肩頭上。

「……以『意圖倫理』的觀點從政的人,假定……只要(有)誠意,便會產生良好的秩序。然而,在經驗世界中,卻有一種與此『意圖倫理』關係至為密切、但態度正好相反的看法與行為:它認為只要目的純正偉大,為了達到目的,可以不擇手段;甚至以為目的愈偉大,愈可不擇手段。它認為為了使世界變得永遠美好無缺,為了使一切不道德與不公正的手段都再沒有使用的可能,他有理由最後使用一次極不道德、極不公正的手段,以達成這個偉大的目標。」(註4)

■ 歷史為什麼不伸手干預?

中國知識份子的主流從1920年代末期開始,逐漸向「左」移動。林毓生認為五四運動過度激烈的反傳統,激烈到全盤化的程度,造成意識形態真空,知識份子在危機中,急切尋求一種能夠提供解答的強勢意識形態。「中(國)式馬列主義滿足了他們這一需要。他們信服之後,從他們主觀上來看,……是一整套顛撲不破的『真理』。」(註5)

難道歷史擋不住洪流?「在五四時期與後五四時期中國的歷史條件中,沒有多少資源來抗拒……馬列毛氏的共產黨革命運動所聲稱的,它具有真實地解決中國問題的本領;尤其當此一聲稱以高度理想主義(烏托邦主義)的姿態出現的時候。」(註6)

烏托邦主義提議的遠景很有吸引力,「『主義』愈理想化、激進化,便……愈能動員群眾。革命領導人便愈有聲望與權力,(於是)愈自我膨脹、自以為是(換句話說,便愈容易腐化,愈易濫權),也愈可對自己的政治行為不負政治責任。」(註7)

「不負政治責任」一共六個字;代價呢?毛澤東1958~60年推動「大躍進」,直接導致人類歷史上空前的大飢荒:1959~61「三年困難」時期餓死的中國人,最保守估計兩千七百萬人。當時沒有天災,飢荒的基本原因是政府推動錯誤政策。(註8)

■ 基督徒要負多少責任?

1945~48年擔任「中國各大學基督徒學生聯合會」總幹事的趙君影,事隔30年之後,承認當年「所帶領的學聯會不關心國家、政治、社會、文化是錯的,輕忽神學也是錯的。」雖然他仍然認為「只有基要派信仰才能帶動復興。」(註9)

當年局勢之複雜,可以從艾得理的回憶略知一二:「國共兩黨都積極拉攏學生團體,而學聯會不願靠攏中共,又怕國民黨干涉,於是主張政教分離,不介入政治……,反招致國共雙方疑忌。自由派人士公開指控學聯會是國府反革命的工具,國民政府則認為他們是共產黨的庇護所。」(註10)

歷史能給我們智慧的光芒?陳之藩翻譯了富蘭克林1787年的一篇演講詞,這場演說是在美國制憲會議上發表給各州代表聽的:

「……我承認目前我對於憲法的一些部分不同意,但我不確定未來永不同意。因為活得夠久了,有過許多次這樣的經驗:由於更佳的資料出現,或更縝密的考慮湧至,不得不改變已有的看法。甚至在一些重要的話題上,我曾認為『對』的而竟然成了『錯』的。所以年紀愈大,愈傾向於懷疑我自己對於他人之意見所做的判斷。

「……在這樣的心情下,我同意這部憲法,包括它的所有缺點──如果有缺點的話。……我也懷疑我們再開其他的會是否能制定一部更佳的憲法,因為,你集合了許多人,利用他們的集體智慧,也就無可避免的集合了這些人所有的偏見,他們所有的激情,他們的錯誤主張、他們的地方利益、他們的自私看法。」

陳之藩評論道:「美國憲法的基本精神是低調的,是妥協的。而行憲才是認真與不苟的。」(註11)

基督徒對政治要負多少責任?比較容易回答的是:作為「組織」的基督教團體和作為「組織」的政治團體之間的關係,兩者的確不該靠得太近──不要想去利用,也不要天真的被利用,「政教分離」指的應是這點。至於「政治」,每一個人都不該袖手旁觀,是奧古斯丁說的吧:「基督徒既然是天上的國民,就應該是一流的公民。」

只是,在參與和關懷的同時,還是得謙遜地承認,事情發生前,沒有多少人能預料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事。

註1,林毓生,〈百年來中國知識份子之思想特色〉,頁13,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,1998.11。
註2,同上,論文發表現場筆記。
註3,徐復觀,〈受訪記錄〉,載《知識份子與中國》(李怡編),頁38,遠流出版公司,1989。
註4,林毓生,〈如何做個政治家?〉,載《思想與人物》,頁405-6,聯經出版公司,1983。
註5,林毓生,〈二十世紀中國的反傳統思潮與中式馬列主義及毛澤東的烏托邦主義〉,頁139,載《新史學》六卷三期,1995.9。
註6,同註1,頁20。
註7,同註1,頁21。
註8,同註5,頁135。
註9,趙君影,《漫談五十年來中國的教會與政治》,頁8,轉引自郭明璋,《耕耘青春》,頁49,校園出版社,2007。
註10,郭明璋,《耕耘青春》,頁66-67,校園出版社,2007。
註11,陳之藩,〈智慧與偏見〉,2005.5.28聯合報E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