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網路作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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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愛且在無愛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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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好心告訴我其他格友網戀的事,希望我過去勸勸他們,也有人坦承自己曾經陷入網戀,對那段過程深感痛苦懊悔;令我意外的是有位格友訴委屈,說我不懂她刻骨銘心的愛。

她說和丈夫早已名存實亡,失去愛情的她像槁木死灰,但自從在網上遇到了那位真命天子的「他」之後,她瀕死的生命徹底活過來,每一個細胞都充滿對他的崇拜,她描述和他心靈上是那般情投意合,肉體上十足水乳交融,說他們的愛雖無名份,卻是真情實意,凡夫俗子焉能了解?我承認自己是凡夫俗子,也相信他們的愛是真情實意,但卻堅決認為「死會」的人沒有和其它異性談戀愛的資格,若不愛配偶,可以離婚再嫁,不應該腳踏兩條船搞婚外情。

多年前讀到婚姻專家簡春安教授的一篇文章令我印象深刻,在「真愛且在無愛中」這篇文中,他談到婚外情的問題,他說對一些轟動社會的外遇個案,很多人在談論之餘,對當事者都以他們敢愛、敢付出、為愛犧牲一切傳為美談,這些人言一般人所不敢言,做一般人所不敢做,看似神勇,但其實說穿了,卻是出於衝動、任性,不負責任的愛,他們打著「愛」的旗號,其實只為滿足個人的私慾而已。

如格友所言,他們心靈肉體彼此契合只不過滿足私慾罷了!在他們偷歡的時刻,我不知她是否想到過她的丈夫和孩子?即使和丈夫已無感情可言,但是不是還應負道義上的責任?雖躲在肖像圖和暱稱後談情說愛似乎安全,但紙包不住火,若哪天東窗事發,姑且不管丈夫,是否會傷到無辜的孩子?甚至兩家的親友,是否會因此蒙羞?這些可以完全不顧嗎?

至於一個明知對方是有夫之婦,還與之發生性關係的男子,只不過是個不尊重別人婚姻、介入別人家庭任性妄為的人,不論他各方面條件如何吸引人,連做人基本品格都不具備,若還稱他是真命天子、人中龍鳳,豈非自欺欺人?一個有責任感的人,他會尊重和配偶之間的神聖婚約,即使遇到其他條件好、吸引人的異性,也不會見異思遷,既然無法給對方任何承諾,就不應撩撥他、造成傷害,這種表面無愛而實際有愛的行為就是「真愛且在無愛中」。

現代社會交際機會頻繁,若有心想搞外遇一點都不困難,我自己在婚前或是婚後也曾遇過「醉翁之意不在酒」的人,問他們為何想搞外遇,答案幾乎都是說和配偶間已無愛情,我會問他們:「你認為你懂愛嗎?你追我是因愛我嗎?」若對方敢點頭說是,我就會立即再追問他:「你若真懂得什麼叫愛,為何會做出傷害你家人的事?你若真愛我,為何會陷我於不義,讓我傷害我的家人?」

「我拒絕你是因為愛你,如同上帝愛你,不忍見你走錯路,婚姻必是困難的,兩人攜手面對、學習成長才是正路,若撇下配偶不顧,自己另覓愛的出口根本是自私的行為,自私是愛的相反,人一旦自私就不可能真正愛了,也永遠享受不到與配偶一同努力、苦盡甘來的甜美!」我總是這樣苦口婆心地勸那些外遇者回頭,別走上不歸路。

簡教授在文章中提出一個判斷健康或是病態愛的好方法,就是看這愛的傷害力,真正的愛不會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。當兩人相愛時,若周遭人都歡喜祝福,這愛是健康的愛,反之若只有當事人快樂,親友家人卻痛苦,這愛是病態的。

有一首耳熟能詳的詩歌「愛的真諦」,歌詞取自聖經章節,我認為是將真正的愛描述的最完整貼切的,謹摘錄如下:「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,愛是不嫉妒,愛是不自誇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。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家的惡,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,凡事包容、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、凡事要忍耐,愛是永不止息。」

許多人以為活著只要有愛就夠了,這未免太幼稚天真,人活著除了愛,還需有道義、責任,社會、法律的規範,請陷在外遇中的朋友們依著前兩段的標準仔細檢視看看,你們所自以為的兩情相悅是否是健康、對人對己有益的愛?婚姻遇到問題,最好正面解決,外遇是飲鴆止渴的下下策,即使終身無伴又如何?像德蕾莎修女泛愛大眾更令人欽佩,一個人坦蕩清白、俯仰無愧,總好過躲躲藏藏的地鼠情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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