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網路作家》

| | | | 轉寄

衣服總與母親連在一起

索引 | « 前篇 | 次篇 »

「撒母耳還是孩子......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,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。」(撒母耳記上二章18-19節)

母親會作衣服給我穿,我不會作衣服,對於親近的人,我會帶去買鞋。買衣服鞋襪,好像都是母親對孩子才有的特權。

等到我要作婆婆了,第一次手忙腳亂給兒子辦婚禮,最難搞定的就是自己的禮服。兒子剛從英國拿到碩士回台,他說除了新娘,我也會是全場的焦點,建議我戴頂帽子。我想我沒有英國女王的優雅或英國王妃的美麗,還是不要作怪吧。新媳婦後來應我要求,很快上網找到與我禮服相配的小小頭飾,算是回應兒子的想法。

第二次娶媳婦,基於上次很難買到禮服的經驗,我知道高頭大馬的我還是上網買美國尺寸禮服比較快。結果拿到衣服後,兩個媳婦與女兒都說,簡直就是我訂作的衣服;婚禮上許多人也都連呼驚艷。減價了一半的禮服才99美元,我對自己的眼光很得意,只需稍微改短就好。修改師覺得這件禮服一定要台幣上萬元,而當她在修改的期間,每個客人看見掛在衣架上的這套禮服都說,誰這麼高,說著就把禮服的緞面摸一把,修改師很怕弄壞弄髒,每次修改前還擦護手霜。

想起自己年輕時,母親也是這樣用衣服來表示她對我的愛。我的結婚禮服是向同學借來的,這在留學生當中很常見;敬酒用的兩件旗袍都是母親在台灣訂做好帶到美國給我的。如今我衣櫥裡還有一件繡花滾邊的旗袍,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穿,或者女兒有一天能穿吧。

女兒回台參加哥哥們的婚禮,我最歡喜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與她一起去找衣服。這次我的禮服要改短,她的禮服卻要加長襯裡。我們走了好多地方找同色的蕾絲,又要找搭配的外套。一天下午她自己去逛,我接到電話說她什麼也沒買到,我想著她又累又失望,趕緊開車去市區接她。一路上我感到特別特別地幸福,因為可以接女兒,這是以前接送上下學不會珍惜而現在卻很稀有的機會。

後來我靈機一動找到一件我的小外套,完全可以搭配她的禮服,讓我開心極了。女兒離台前,也把我多年前送她的小香水帶了兩瓶去。當年我搭飛機,看到機上賣的香水禮盒,想女兒也快二十了,可以用香水了,就有點奢侈地買了一盒送她,一共有四小瓶,瓶身各個小巧精美又可愛。

不論是衣服,香水,金飾,都是母親對女兒愛與親密的媒介。我心想多年後,兒女也許可以體會我現在的心情。正如我現在想念母親的時候,就以穿她送的衣服來紀念,或者戴她曾戴過的項鍊,想著珠圓玉潤的珍珠,曾經接觸她的頸項;或者披上她的圍巾,想著絲巾圍繞曾帶給她的舒適與溫暖。有的衣物首飾質地非常好,不但我繼續用著,還可以傳給女兒或媳婦。

我很記得的一幕溫馨畫面是我推著輪椅,哥哥在百貨公司給母親買衣服買鞋。媽媽說,這麼鮮豔的顏色我可不敢穿。有母親還在身旁的您,也許除了請母親吃大餐,一同去買件衣服也是個不錯的點子。而我身為母親,並不太想接受禮物,只希望能有兒女陪伴,一起去做件有趣的事情,不論是我給兒女買鞋,或兒女替我打扮,只要在一起,總是最快樂的時光。


圖片提供/123RF

●about 顧美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