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信望愛論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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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製造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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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提供/123RF

不是任何外在行為或禮儀,而是唯獨相信基督本身才是對上帝最高的崇拜與讚美。因為相信基督就是相信上帝的話與應許,就是相信上帝本為善、絕對信實可靠、永不撒謊、必定守約施慈愛。一切行為與禮儀唯獨出於這信心始有意義。

然而,這信心本身並沒有點石成金之類的創造力,而僅僅像一無所有的乞丐那雙抱滿從基督手中接過豐盛禮物的手。這雙手既已因基督而伸出,且伸向基督,則必領受上帝早已在基督裡預備施予人的浩大宏恩。當然,這雙手沒有什麼好誇口的,全都是上帝的恩典。

因此,一個人若還自認為有什麼「自力」本事,能展現或贏得什麼美善,那麼他必定難以相信基督;至於那些自視能力卓越、人格在眾之上者更不可能真心跪在基督面前,認信他為生命救主。這些人都不可能成為真正「心靈貧窮」(太5:3)的基督徒,因為他們無法坦然承認自己一無所有而需要領受基督的救恩。

其實,如果你愛自己的生命,肯定自己的存在價值,甚至自以為高眾人一個頭,那麼你應當謙卑承認你所有的一切都非從己出,而是出於那施恩者,就是創造天地萬有的上帝。沒有上帝創造,不可能有人;沒有上帝容許,任何人事物都不可能存在;沒有上帝護理,人不可能有一點點的良善與價值;至於那些所謂超凡入聖者的崇高德行,包括為義受苦,更是出乎上帝的恩典。因此,人應當誠實謙卑,將自己享有的榮耀歸給上帝,並且不恥於感謝與讚美上帝。

因此,每個人都必須接受聖經的質問:「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?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?若是領受的,為何自誇,彷彿不是領受的呢?」(林前4:7)

但世人的罪就在此,「他們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當作上帝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」(羅1:21),個人如此,社會如此,國家如此,教會也常如此。

這就是為什麼路德極刺耳地說:「雖然這在人的眼光看來可能是正直的,但在上帝的眼光裡卻最為不正直。確實,只要他們不是為了上帝的榮耀而行,不是以上帝來榮耀祂,那就是最不敬虔、最褻瀆上帝的事了。靠著最不敬虔的搶奪,他們竊奪了上帝的榮耀,而將之歸給自己,因而沒有比他們在炫耀他們最高德行時更加可恥邪惡的事了」;又說:「因此,最卓越之人的那些最高德行都是屬肉體的,也就是說,他們是死的,而且與上帝為敵,不服上帝的律法,也不能服,並且不為上帝所喜悅」(Luther, 1525)。

我完全同意路德這話,而這也是奧古斯丁早已清楚明言的(Augustine, 426);奧古斯丁的話則是根據聖經明白的啟示。

因此,基督徒看待人要合乎中道,當尊敬的就尊敬他,當稱讚的就稱讚他,當感謝的就感謝他,當紀念的就紀念他,甚至當效法的就效法他。但基督徒不應越過聖經教訓看待人,更不應高舉人過於所當看的,甚至激情忘我地把唯獨上帝配得的榮耀歸給他。

正如加爾文所言「人性是一座無休止的偶像製造廠」(Calvin, 1559)。我們常在不知不覺中以各式各樣的理由與藉口為自己造出偶像來,或者,自己渴望成為別人膜拜的偶像,並公開以上帝或基督之名如此行。

但無論我們的理由如何冠冕堂皇,又無論我們激起了多大的勢頭與狂熱,「忌邪的」上帝必追討我們造拜偶像之罪,也必擊碎那竊奪祂榮耀的虛無偶像,無論這偶像是什麼又是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