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人主日學聖經課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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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課 雅各書:信心與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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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本課目的:

探討雅各書中的寫作背景與信息。

▲具體目標:上完本課以後﹐學生應該能夠:

      1. 說出雅各書的主要信息之一。

      2. 說出信心與行為的關係。

▲本課金句:雅各書 1:27

 新標點和合本:

  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

 現代中文譯本:

  在父上帝眼中,那純潔沒有缺點的虔誠便是:照顧苦難中的孤兒寡婦和保守自己不受世界的腐化。

 台語白話字:

  Tok-tok koan-ko ko-ji koa-hu ti in e hoan-lan tiong, koh ka-ki siu, bo ho se-siok bak-tioh, che ti Pe Siong-te e bin-cheng chiu-si choe chheng-khi bo la-sam e keng-khian.

 台語漢字:

  獨獨眷顧孤兒寡婦佇佃的患難中,閣家己守,無互世俗染著,這佇父上帝的面前,就是做清氣無垃墋的敬虔。

▲本課大綱:一、雅各書的寫作背景

      二、雅各書的特色

      三、信心與行為

      四、生活實踐的勸勉

▲相關經文:雅各書 1-5 章

▲課前預備:請四位學員分成兩組,一組主張因信稱義,一組主張因行為稱義,請他們先搜集資料,在課堂上來辯論。

▲討論與分享:

  1. 究竟人稱義是因著信,或是因著行為呢?你的看法如何?請根據你自身信仰的體驗來分享。

  2. 你對虔誠的看法如何?什麼樣的人你會覺得他很虔誠?

  3. 一般社會上的人對貧窮人的看法如何?我們的教會是否重看富人,輕看窮人?你從那些事上觀察出來?

  4. 關於勒住舌頭,你有什麼訣竅或過去的經驗,可以跟大家分享嗎?

  5. 在你四周發生的那一件事,讓你深切體會到生命的無常?你願意把生命的主權交給上帝嗎?

  6. 信主的人如果生病,是否要看醫生?或是靠禱告就可以了?你的看法如何?請分享你的經驗。

▲課程內容

一、雅各書的寫作背景

 1. 寫信者:

  雅各書的作者自稱為「作上帝和主耶穌基督僕人的雅各」,而在新約中,名叫雅各的共有五人:

 (1)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,他和弟弟約翰同為耶穌的門徒,兄弟倆和彼得常常跟在耶穌身邊(可 1:19、5:37、9:2、10:35、14:33),後來雅各被希律王所殺(徒 12:1-2),是耶穌門徒中首先殉道的。

 (2)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,他是耶穌門徒當中的一個(太 10:3、可 3:18、路 6:15)。

 (3) 耶穌門徒猶大(不是賣主的猶大)的父親或兄弟(路 6:16、約 14:22、徒 1:13),這個猶大又稱為達太(太 10:3)。

 (4) 耶穌的兄弟雅各(太 13:55、可 6:3、加 1:19)。

 (5) 馬利亞的兒子小雅各(太 27:56、可 15:40、路 24:10),他有一個兄弟名叫約西。這個小雅各究竟是否與上面的 (2) 或 (4) 重複,或完全是另一個人,我們不清楚(註 1)。

  一般相信,雅各書的作者就是主耶穌的兄弟雅各(註 2)。主耶穌在世時,雅各雖然還未相信,也不是十二使徒之一,但主耶穌復活之後,曾經向他顯現(林前 15:7),後來他被稱為教會的柱石,是耶路撒冷教會領袖之一(加 2:9)。保羅信主以後到耶路撒冷時,曾經拜訪他,稱他為使徒(加 1:19);後來保羅和巴拿巴為了要在外邦人中傳福音,就和雅各、彼得、約翰用右手行相交之禮(加 2:6-10)。在耶路撒冷會議中有關外邦信主的人是否需要行割禮、守律法等的討論,由他作最後的總結,並起草寫信給外邦信徒(徒 15:1-29)。保羅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,曾經聽從雅各的建議,按律法的規定行潔淨之禮(徒 21:17- 26)。

 2. 收信者

  本書 1:1 提到,作者寫信給「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」,指的是歸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,司提反遇害時,許多信主的猶太人離開耶路撒冷,散住在羅馬帝國各地,他們向同族的猶太人傳福音。猶太人對舊約律法相當清楚,信了主以後,從律法主義的轄制下得到釋放,雅各卻提醒他們,在行為上仍需顯出善行來,才符合所領受的真道。

 3. 寫信時地

  雅各書寫於耶路撒冷,因為作者「請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」,暗示他自己身在耶路撒冷。至於寫作時期,有早期與晚期兩種說法,早期是指公元 50 年以前,晚期則指公元 60 年初。中文聖經啟導本主張,雅各書應該成書於公元 45-50 年左右,因為這時信徒仍然在猶太會堂聚會(雅 2:2),教會組織簡單,只有長老和教師(雅5:13-14, 3:1),信徒盼望主再來的心迫切(雅 5:7-8)(註 3)。陳濟民、滕慕理亦持相同見解(註 4);若是如此,雅各書是新約當中最早成書的一本。

二、雅各書的特色

  雅各書和新約其他書信比較起來,有以下幾點特色:

  1. 不談教義,直接進入實際生活的教導:在介紹保羅書信時,我們看到它們都是先用一半的篇幅論述教義,再用另一半的篇幅討論基督徒生活。雅各書卻不談教義,而直接進入生活的教導。

  2. 肯定律法:當雅各書提到「律法」時,他常用「使人自由之律法」(雅 1:25、2:12)。在雅各的心目中,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得自由,不但如此,律法也是全備的(雅 1:25)、至尊的(雅 2:9)。這種肯定律法的態度,與希伯來書略有不同,也比保羅書信更積極。雅各的態度是:「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。」(雅 2:12) 他也抓住了律法的精意,就是要「愛人如己」(雅 2:8)。這和主耶穌的教導相符合。

  3. 重視照顧窮人:雅各一向很注意對窮人的照顧,他與保羅用右手行相交之禮時,曾提醒保羅和巴拿巴,要記念窮人(加 2:9-10)。在雅各書,他更說,上帝揀選在世上的貧窮人,叫他們在信上富足,並且承受所應許之國度(雅 2:5)。因此,信徒絕對不可輕看或羞辱他們。這和箴言的精神也相符合:「欺壓貧寒的,是辱沒造他的主;憐憫窮乏的,乃是尊敬主。」(箴 14:31)

  4. 針對常見的問題:雅各書提到許多信徒常遇見的問題,「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…」(雅 1:5) 「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?」(雅 3:13)「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裏來的呢?」(雅 4:1)「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…」(雅 5:13)「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…」(雅 5:19) ,針對這些實際的問題,雅各一一作討論。

三、信心和行為

  雅各書主張,人稱義是因著行為,不是單因著信(雅 2:24),並且舉舊約亞伯拉罕獻以撒(創 22 章)、妓女喇合接待使者(書 2 章)來說明,信心與行為並行,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(雅 2:18-26)。這種主張似乎和保羅在加拉太書、羅馬書「因信稱義」的看法有衝突(加 2:16-17, 羅 3:28)。極力贊成「因信稱義」的路德因此認為,雅各書屬於「禾 的書信」(註 5),可以說是一卷比較不重要的書信。

小小辯論會

  《究竟人得以稱義是因著信呢,還是因著行律法?》

  《在與上帝和好這件事上,信心扮演什麼角色?好的行為又扮演什麼角色?》

  (請正方與反方各兩位,針對以上兩點進行小小的辯論)

  人稱義是因著信,或是因著行為呢?你的看法如何?請根據你自身信仰的體驗來分享。

  事實上,雅各和保羅的看法,應該沒有衝突。他們兩人在討論信心和行為時,雖然用語相同,所指的卻不一樣(註 6)。陳濟民指出,雅各所說的信心,從雅各書 2:14-17來看,是指一種沒有行動配合的理智與口頭上的信心,這樣的信心,根本不是真正的信心,無法使人稱義(註 7)。保羅所說的信心是以復活的耶穌為主的信心,會產生「信服」和「信靠」兩大特徵。這樣的信心會產生行為,例如他曾說過,信心會產生愛心(加 5:6),但這卻不含功德的觀念,以為憑此功德行為人可以得救(註 8)。雅各要強調的是,真正的信心要有行為來搭配;保羅所要強調的是,得救的途徑與工具是信心,不是律法(註 9)。可見,保羅強調的「信心」是入門,雅各強調的「行為」是結果;最終的目標卻是一樣的。

  雅各是針對懂律法的猶太人說的,他們對上帝已經有信心,再加上對耶穌的認識,他們所要努力的就是遵行律法所規範的各項美德。雅各說,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,這種缺乏行為相配合的信心,是虛假的信心;真正有信心的人,一定會有合宜的行為來相搭配。這種提醒正好可以杜絕信了主卻濫用自由之人的藉口。

  保羅是針對外邦信主的基督徒而言,他們不必再靠律法入門,唯有信靠耶穌基督,才能得主所賜新生命,然後,他們就要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來愛人如己。或許在「稱義」這條路上,保羅強調「靠信心」是對的,因為人無法憑靠行為得以稱義,靠行為的人往往容易自誇。但是他所說的信心,並不是隨隨便便的,而是帶有委身的行動,要用一個人全部的生命來作回應,這可從保羅書信中一再強調實踐生活的教導看得出來。如此,和雅各所提的觀點並無不同。以弗所書 2:8-10 正好可以為這議題作個總結:

  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

  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;

   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
  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,

   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」

四、生活實踐的勸勉

  雅各書裡充滿了對信徒生活實踐的勸勉,要將它們分類或歸納,都不容易。

(一) 真正的虔誠,真實的信心與真智慧

  作者首先釐清什麼是真正的虔誠。「若有人自以為虔誠…」(雅 1:26),雅各一針見血地指出,如果這人不勒住自己的舌頭,他的虔誠是假的。他更進一步地說,「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」(雅 1:27) 在雅各的心目中,宗教信仰上真正的虔誠,不是熱心地獻祭或參加聚會或是很會長篇大論地禱告,而是照顧社會上的弱勢者。你贊成這樣的見解嗎?你對虔誠的看法如何?什麼樣的人你會覺得他很虔誠?

  「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…」(雅 2:14),雅各不諱言地指出,他如果沒有行為來配合是沒有用的,因為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,就好像身體沒有靈魂一樣(雅 2:14,26)。

  智慧是世人所羨慕、所追求的,雅各指出智慧需要有善行來配合(雅 3:13)。他更進一步區分屬地的智慧與從上頭來的智慧:「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,先是清潔,後是和平,溫良柔順,滿有憐憫,多結善果,沒有偏見,沒有假冒。」(雅 3:17) 此等智慧絕不會有嫉妒紛爭等事情發生,相反地,會有和平所栽種的義果出現(雅3:13-18)。雅各同時也指出,缺少智慧的人可以求那厚賜與人又不斥責人的上帝,主就必賜給他(雅 1:5)。

(二) 貧窮和富有

  雅各書第二章用一個明顯的例子來警戒不可按外貌待人,重看富人,輕看窮人。設想,今天如果有人穿戴整齊,穿著貴重的衣服來到教會,大家會如何對待他?牧師長執會如何接待他?如果有人穿著髒衣服進來呢?如果有人奉獻得比較多,他的意見在教會是否比較容易被接納?他是否比較容易當選長老或執事?我們的教會是否重富輕貧?雅各提醒我們要看重靈性上的富足,不要按外貌來看人。

  或許有人認為教會有必要借重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,不論是在教會內的服事或是對外向政府的溝通,都需要這些人出力,所以在教會內看重這樣的人本無可厚非。但我們不能忘記,每一個人在上帝面前都一樣珍貴,不能因為重看某些人,就看輕了另一些人。保羅曾經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們說:「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,更是不可少的。身上肢體,我們看為不體面的,越發給它加上體面。」(林前 12:22-23)

  「卑微的弟兄升高,就該喜樂;富足的降卑,也該如此。」(雅 1:9-10) 這樣的勸勉前者比較容易做到,後者恐怕相當困難。為什麼富足的人降卑,也一樣要喜樂呢?雅各指出,富足的人好像草上的花一樣,不能長久;太陽出來,熱風一颳,草就枯乾,花也凋謝了。世上的財富真的是如此,它好像長了翅膀一樣,隨時會飛去(箴 23:5)。失去財富的人如果能夠因而體會什麼是真實的、持久的,而去追求那永恆的事物,他的福氣就更大了。

  雅各特別警戒富有的人,在這末世不要只知道積攢錢財,欺壓貧寒的人(雅 5:1-5),這是富有的人特別容易犯的毛病。事實上,苦難隨時有可能會臨到。如果遇到有人缺日用的飲食,不可以只對他說,「平平安安地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。」(雅 2:16) 而應該給予實際的幫助。

(三) 勒住舌頭

  雅各書只有五章,卻用將近一章的篇幅來談勒住舌頭的重要性。作者在第一章就說過,真正虔誠的人必須勒住自己的舌頭(雅 1:26)。第三章更是多加發揮:「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;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,他就是完全人,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。…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,卻能說大話。」(雅 3:2,5) 舌頭雖小,它的影響力、破壞力卻很大,好像火一樣,能夠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。但是舌頭也是最不容易制伏的(雅 3:8),舊約中的大衛王深深體會到這一點,在他的詩篇中,他說,「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。」(詩 17:3) 他又向上帝祈禱說,「耶和華啊,求你禁止我的口,把守我的嘴!」(詩 141:3) 可見要在話語上沒有過失,需要自己謹守,再加上上帝的幫助。

  關於勒住舌頭,你有什麼訣竅或過去的經驗,可以跟大家分享嗎?

(四) 生命的無常

  雅各書 4:13-17 是非常有名,論到生命無常的一段經文。「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?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,出現少時就不見了。」(雅 4:14) 在前面作者曾經用花草來形容富人興盛只在一時(雅 1:9-11),這裡又用雲霧來形容所有人生命的短暫,更是貼切。面對這種現實,雅各勸我們不要誇口;如果對將來有任何計劃,總要存著這樣的態度:「主若願意,我們就可以活著,也可以做這事,或做那事。」(雅 4:15)生命的主權以及事情能否成就,原來都在乎上帝呀!

  在你四周發生的那一件事,讓你深切體會到生命的無常?你願意把生命的主權交給上帝嗎?

(五) 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並為生病者禱告

  雅各書 5:14-16 經常被引用來為生病的人禱告。「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,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;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,為他禱告。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,主必叫他起來;他若犯了罪,也必蒙赦免。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使你們可以得醫治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。」這裡有對禱告醫病的應許。我們的教會是否這樣做?如果生病禱告未得醫治,又要怎麼說?你是否會因此而失去信心?

  信主的人如果生病,是否要看醫生?或是靠禱告就可以了?你的看法如何?請分享你的經驗。其實每個醫生的知識和技術,都是上帝所賜,現代醫療科技也都遵循上帝所造的自然律;我們可以善用它,來幫助疾病的痊癒及減輕病人的痛苦。而在看醫生的同時,也要禱告生命的主宰,求祂藉著醫生的手來醫治。由於我們的心靈和身體關係密切,無論何病,為病人禱告,至少可使他的心靈得到安慰,增強身體的免疫力並增加恢復健康的速度;如果上帝肯,甚至可以改變自然律,使絕症得醫治。不要忘了,生命的主權在上帝。我們應該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但是我們也應該完全順服上帝對這件事的帶領。總結來說,雅各勸勉我們的是,要行道,不要單單聽道(雅 1:22)。既然領受了真道,有信心,就要在行為上表現出來。這與保羅因信稱義的教理只是一體的兩面,應無衝突。

▲附註:

  1. Carson 等人認為,這個小雅各就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。但是耶穌的兄弟當中有雅各和約西(可6:3),這個小雅各也有兄弟名叫約西(可 15:40),有可能這個小雅各就是耶穌的兄弟雅各。見 D.A.Carson, D.J. Moo, L.Morris,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, (Grand Rapids: Zondervan, 1992), p.410.

  2. D.A.Carson, D.J. Moo, L.Morris,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, (Grand Rapids: Zondervan, 1992), p.410.

  3. 余也魯編,《中文聖經啟導本》, (香港:海天書樓, 1993), pp.1800-1801.

  4. 陳濟民,《新約神學淺介》, (香港:中國神學研究院, 1982), p.44. 及滕慕理,《新約綜覽》, (香港:宣道出版社, 1991), p.214.

  5. 滕慕理,《新約綜覽》, (香港:宣道出版社, 1991), p.216.

  6. 陳濟民在討論歷史文化解經法舉例時指出,雅各書信心的定義不等於羅馬書信心的定義,但他在本書中並未說明二者定義各為什麼,只在另一處說,雖然雅各和保羅對信心的定義不同,救恩的途徑卻是一樣。見陳濟民,《認識解經原理》, (台北:校園出版社, 1992), pp. 53, 91. 有關雅各和保羅對信心的看法,比較詳細的對照要看陳濟民,《新約神學淺介》, (香港:中國神學研究院, 1982), pp. 46, 60-62.

  7. 陳濟民,《新約神學淺介》, (香港:中國神學研究院, 1982), pp.45-46.

  8. 同上,p.62.

  9. 同上,pp.60-62.

▲背金句:雅各書 1:27

▲作業:

  1. 請閱讀彼得前書 1-5 章。

  2. 請預習第五課的課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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